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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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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是现阶段公共文化服务的首选样式

作者:neijiang时间:2016-12-02点击:7094

 

    公共文化服务是国家政府面向全体公众提供的非营利、非排他的一种文化服务。这种文化服务应该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实现经常、多样、同质、普遍的目标,不断满足全体人民基本的文化需要。然而,文化服务是内涵宽泛、样式众多的特殊领域。不同样式的文化服务,其具体内容和表现方式、实现途径和终极效果等,也有明显的差别。在资源节约型社会,选择什么样式来提供文化服务,不但关系到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和提供,而且关系到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因此,有关方面应该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对现有各种文化服务样式作出最优选择,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提供和公众文化权益的全面保障。

    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在现有各种文化样式中,广播电视对于人们的文化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应该成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首选样式。其理由如下:

    一、广播电视可以实现经常服务,有利于满足群众文化生活的经常需要。文化需要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人对文化的需要,就象对饮食、睡眠等的需要一样,是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经常性需要。国家政府要满足群众经常性的文化需要,就必须不断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经常化。

    长期以来,国家政府一直致力于发展各项文化事业,逐步建立了多层级、多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以及多种类、流动型的文化经营服务组织,如电影放映队、艺术表演团体等。通过固定的阵地活动和流动的巡回表演(放映、展览)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丰富多采的文化活动。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经常化,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但是,由于受经济、地理、交通条件,以及文化样式自身局限性等的影响,公共文化服务经常化的目标,仍然难以普遍实现。有些活动虽然能够经常开展,但大多只能在特定场所内部,依靠专用设备进行,由于场所地址相对固定,流动服务一般不大可能,影响范围往往只能固定并局限于场地内部及其周边地区。如室内电影放映,一般只能在专业电影院里进行,能够经常去看电影的,就只能是电影院周边的群众,而不可能是离电影院距离较远的群众,因此单一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就十分有限。有些活动虽然能够流动服务,但由于道具繁杂,装备考究,人员众多,成本偏高,经常开展也有许多困难。如戏曲表演,通常需要一个完整的团体才能完成艺术生产,而且每场演出的成本大多在几千甚至几万元,群众只能在当地举办传统庙会活动时,才能集资邀请团体演上若干场,因此也不可能实现艺术表演活动的经常化。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文化服务的提供都是有偿的,公众参与往往都有一定的门槛,都需要有一定的成本支出,有些甚至相当昂贵。这对暂时尚不富裕的群众来说,哪怕十分喜欢,经常性享有也不太现实。近年来,尽管国家政府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出了许多公共文化服务的新载体,如轰轰烈烈的“文化下乡”活动、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等,但所提供的服务与群众的需要相比,仍然不过是杯水车薪,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经常性的文化服务需要。坦率地说,在现有模式下,无论有关方面如何努力,公共文化服务“僧多粥少”的状况都无法根本改变。譬如农村电影放映虽然很受群众欢迎,但即使“2131”工程全面实现,一村一月也只能放映一场电影;当地群众即使都去观看,一个月也只能看到一两场电影。因此,要满足群众经常性的文化需要,是十分困难的。

    然而,作为现代视听媒体的广播电视,却具有提供经常服务的独特优势。首先,广播电视是最基本、最普及的信息终端。随着现代电子工业的不断发展,收音机、电视机、PC机等广播电视接收设备,已经成为现代人们普遍拥有的视听终端。据有关方面统计,截止今年6月底,全国共有3.2亿个家庭,其中有线电视用户1.43亿个,拥有收音机5亿台、电视机4亿台,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超过了95%和96%。(张海涛《在第十六届北京广播电影电视设备展览会主题报告会上的讲话》,《广播电视信息》2007第9期第13页)另据央视“2007年全国电视观众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99.89%的观众家庭都拥有电视机,其中70.03%的观众家庭拥有一台电视机,25.41%的观众家庭拥有两台电视机。电视观众总量已经超过12亿。(李扬《我国电视观众逾12亿》,上海《文汇报》2007年12月20日第10版)因此,无论是终端设备的拥有量,还是实际有效的用户数,我国都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广播电视大国。其次,广播电视是最便捷、最有效的信息载体。它能够迅速集成多种内容资源,快速传播海量媒体信息,综合提供视听消费服务。同时,凭借无线、有线、卫星、地面等各种技术手段和传输途径,与用户各种固定或移动的终端设备相对接,构筑起了一个覆盖全疆域、服务全时态、惠及全社会的多媒体视听信息传播体系,把各种内容产品和服务信息点对点地直接送入了千家万户,送到了五湖四海,甚至世界各地。人们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拥有基本的广播电视接收设施,就都可以任意接收各种视听节目,随意享受各种信息服务。此外,广播电视尤其是电视,具有声画同步,视听兼备,内容丰富,传播快捷,雅俗共赏,老少咸宜,操作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比较适合大众消费,宜于普遍推广应用,因而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如今,群众家里不一定有很多生活用品,但往往都有基本的广播电视接收设施;不一定有很多文化生活,但往往都有经常的广播电视服务。广播电视特别是电视,已经成为绝大多数群众家里的“第五壁”,是现代家庭内部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听广播、看电视,也已经成为绝大多数群众文化生活的第一需要,是群众现代化新生活的基本方式。据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全国国民阅读与购买倾向抽样调查》课题组的追踪调查结果表明,21世纪以来,我国“国民对电视的接触率达到94。6%,远远超过其他媒介”。另据最近浙江省百村农民文化生活调查反映,在各种文化样式中,群众在家“看电视高居榜首,占到了80%以上,其中每天看电视2个小时以上的又占到将近一半”。可见,现阶段群众对文化生活的经常需要,主要是通过广播电视得到满足的。

    可以预见,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我国广播电视的覆盖范围将会继续扩大,服务方式将会更加多样,服务能力将会不断增强。人们只要拥有基本的广播电视接收设施,就可以实现想听就听,想看就看;想听什么就听什么,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想听多久就听多久,想看多久就看多久;想怎么听就怎么听,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想在那里听就在那里听,想在那里看就在那里看的文化服务新目标和文化生活新境界。这样,群众经常的文化需要,就能更好地得到满足。

    广播电视在公共文化服务上这种独特的优势,目前已经被许多有见识的领导所认识和看重。2007年4月25日,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全省农村文化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电视是最好的载体,99%以上的农民天天在看电视,而且是自觉的。开展送电影下乡等活动,一个村一个月最多送一次,而电视是“天天送”。农民可以通过电视天天看电影、看戏。”正是出于这样的认识,他对广播电视十分重视,要求有关方面切实办好广播电视事业,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天天送”,以满足群众经常的文化服务需要。

    当然,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新时代,互联网的综合服务能力的确比广播电视更强,但其覆盖范围却远不能与广播电视同日而语,操作使用也远不及广播电视简单方便,因此,要在公共文化服务上取代广播电视,显然还需时日。在笔者看来,在当前以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广播电视无疑是人们文化生活的第一需要,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霸主地位和主导作用,也是其他文化样式所无法动摇和取代的。

    二、广播电视可以实现多样服务,有利于满足群众文化生活的多种需要。人是不断有所需要的高级动物。就文化而言,人的需要不仅在时间上是经常的,而且在品类上也是多样的。因此,文化服务在实现经常化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做到多样化。

    一般来说,文化设施在使用上,大多具有一定的功能规定性。一定样式的文化设施,大多只能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文化服务。如台球设施只能用于打台球,乒乓设施只能用于打乒乓,电影院只能用于放电影,剧院只能用于演戏剧,图书报刊只能用于阅读,等等。这种使用功能的规定性,就决定文化服务的多样性,必须要以设施配置的多样性为前提条件。

    然而,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的制约,一个地方实际能够建成的文化设施种类与能够提供的文化服务样式,往往是有限的。同时,在笔者看来,在强调资源节约的今天,人们多样文化需要的满足,主要不能寄希望于新的服务设施种类和规模的无限扩张上,而应该建立在现有服务设施内在功能和服务效益的深度开发上。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以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益。因此,如何解决设施功能有限性与样式需求多样性之间的矛盾,以有限的设施资源来满足无限的消费需要,以单一的功能配置来实现多样的服务目标,是资源节约型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所要破解的一个重要问题。

    应该看到,人的视觉和听觉系统,是接收外界信息的主要器官,也是实现文化需要的主要渠道。在当代,以电子器材为传播介质的视听设备,已经普及到千家万户;以视听娱乐为基本样式的文化服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文化消费的主要样式。广播电视对于实现公共文化多样服务的独特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广播电视具有巨大的内容生产能力。能够大量生产各种各类视听信息,不断为公众提供丰富多采的综合视听服务。目前,我国中央、省、市(地)、县(区)等四级都办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都分别播出各种综合和专业的最新视听节目。据统计,全国现有广播电视节目3730套,年播出广播节目1079万小时,年播出电视节目1361万小时,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广播电视内容生产大国。虽然各个播出机构的节目数量从中央到地方呈逐级递减状态,但通过层级集成和综合传递,一般用户大都可以接收到20——30套公共服务节目。其中仅中央电视台,就有综合、新闻、经济、农村、教育、文化、体育、音乐、戏曲、电影、少儿等10多个频道的视听节目。这些节目集新闻宣传、科技教育、体育健身、财经经济、文化娱乐、电子政务、现代商务等为一体,为公众享有多样文化服务,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广播电视具有先进的现代生产方式。能够利用直播、录播、转播等多种手段,全方位、全景式地报道世界各地,甚至整个宇宙的活动状况,及时传递世界上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各种新闻事实和文化信息,形象而直观地展现人类各种生活图景和综合信息,是现代社会群众接收各种有效信息的“顺风耳”和放眼看世界的“千里眼”。同时,广播电视是以内容为主体的现代媒介。内容生产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可变性。能够在网络结构、设施设备、传输路径、服务方式不变的情况下,依靠播出前端单方面的内容变换,实现所有终端用户接收内容的随时更新,从而源源不断地为公众提供最好最新的视听服务。二是广播性。播出前端播出的所有内容,可以十分方便地在全系统实现“广播式”传播,从而使所有有效用户都能同步享有基本同等的视听服务。

    广播电视具有强大的信息传播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现代各种技术,实现视听节目的跨地域覆盖和跨文化传播。人们无论在境内还是境外,无论在本地还是外地,无论在白天还是夜晚,无论在家里还是车上,都可以十分方便地接收多种视听节目,享有各种信息服务。从而大大拓宽了公众的视听视野,提高了人们文化生活的质量和档次。

    特别是通过实现数字化,广播电视的综合服务能力将会进一步增强。节目数量将从现在的几十套增加到几百套,甚至更多。传播内容既有新闻信息,又有影视节目;既有政务服务,又有商务信息。服务方式既可单向“广播”,也可定向“窄播”;既可单向主动,也可双向互动;既可集中配送,也可自主点播。这样,群众家里的电视机将有望成为集公共传播、信息服务与文化娱乐等为一体的多媒体信息终端,成为长期扎根和基本免费使用的“文化俱乐部”和“信息万花筒”,从而更好地满足人们多层级、多方面、多角度、多时态的文化消费需要。

    可见,以广播电视为基本样式,就可以实现公共文化多样服务的理想目标。其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生动性、覆盖的广泛性、传送的快捷性、接收的便利性、选择的随意性、消费的经济性等,都是其他文化样式所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三、广播电视可以实现同质服务,有利于缩小公共文化服务的城乡差距。公共文化服务应该是全体人民普遍共享的、基本均等的一种文化服务。均等虽然不是平均,但国家政府应该基于公平原则和社会平均水平,努力为公众提供基本同量同质的文化服务,尽可能地把服务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以保障社会全体成员公平分享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成果,实现基本的文化权益。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特别是城乡之间,公共文化服务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

    一是资源配置不均衡。长期以来,社会新的文化资源和服务样式,大多按照“先城市后乡村、先市民后农民”这样一种区域形态层次和角色身份差序进行配置和流动,文化机构设置、文化设施建设、文化队伍培养、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产品生产等,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比较普遍,城乡之间文化要素配置多与少、新与旧、先进与落后之间的矛盾,也十分突出。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城市理所当然地成了各种文化要素的密集区和集散地,而乡村则无可奈何地成了各种文化要素的贫瘠区和荒芜地;城市自然而然地成了乡村文化的引领者,而乡村则不知不觉地成了城市文化的追随者。

    二是享有条件不同等。目前,乡村农民与城市市民相比,在享有文化生活的经济社会条件上,还有很大的差距。例如同样是看戏,城市居民可以坐在现代化的剧院里舒适地看,乡村农民则只能站在过去的旧祠堂、旧庙宇里或临时搭建的草台上拥挤着看;同样是看电影,城市居民可以坐在专门的电影院里看,乡村农民则只能站在露天的空地或晒场上看;同样是读书,城市居民可以在当地图书馆里十分方便地借到自己想看的书,乡村农民则很难在当地找到图书馆并借到自己想看的书;同样是上网,城市居民在自己的居住地可以很方便地找到网吧,乡村农民在自己的居住地则连网吧的踪影都没有;同样是文艺演出活动,城市与乡村之间在规模、档次、数量、质量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别。同时,很多文化产品和服务在从城市到乡村的不断流动传播和延伸扩散中,其质量和效果还会产生明显的器质性变异和过程性损耗。譬如送文化下乡,城市送下去的固然有许多最新最美最好的精神产品和服务,但更多的则是早已被人们所反复消费过了的,或完全废弃了的,已经相当陈旧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有些甚至是毫无价值的文化垃圾。因此,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条件下,乡村农民所享有的文化服务,在先进性、丰富性、完整性、时效性等方面,与城市市民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同质服务则更是无从谈起。

    这些问题的存在,固然与城乡之间文化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有关,但也与文化服务样式的选择是否得当有关。当下,我们要在文化上彻底消灭城乡差别的历史鸿沟,显然不大可能;要完全实现同质服务的理想图景,也不太现实。但是,通过文化样式的适应性选择和文化活动的科学性组织,来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层面,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实际效益,缩小公共文化服务的城乡差别,以实现同质服务的基本目标,则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目前,在各种文化样式中,能够真正实现同质服务的,应该首推广播电视。这是因为,首先,广播电视传播覆盖的方式是点对点的。从播出机构到接收终端,所有信息在传播过程中,无论距离远近,地位高低,时间早晚,次序先后,既不会耗损变样,也不会消散流失。播出机构播出什么,用户就能接收什么。城市市民能看到什么,乡村农民也能看到什么。在相同服务种类条件下,所有用户所享有的服务内容是完全相同的。其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的时间是同步的。用户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都可以在同一时间,接收到同样的广播电视节目。既没有数量的差别,也没有质量的不同。这就突破了自然地理的天然障碍和区域分割的人为局限,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樊篱,实现了城乡之间的同网传输、同步接收、同质消费和公平共享。再次,广播电视传播覆盖的手段是综合的。既有无线的,又有有线的;既有地面的,也有卫星的。这就为人们普遍而全面地接收视听节目,广泛而充分地共享视听信息,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人们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山区还是海岛、春夏还是秋冬、白天还是黑夜、严寒还是酷暑,只要具备基本的接收条件,就可以享有基本同质的视听服务。譬如有线电视,只要是有效用户,无论是城市市民还是乡村农民,他们所看到的节目都是一样的。这种同质服务的能力,恐怕只有广播电视才能具备,其他文化样式显然是做不到的。

    实践证明,广播电视是目前比较理想的一种无差别的公共文化服务样式,是在文化上缩小城乡差别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也是现阶段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最明智、最科学的选择。以广播电视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手段,建立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新体系,就能够用最先进的方式,把最先进的文化送到千家万户,送到老百姓的心里,使人民充分享受公共文化信息化的丰硕成果,并进而实现城乡同质服务的理想目标。

    四、广播电视可以实现普遍服务,有利于保障群众文化生活的基本权益。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惠及全民的文化“大餐”,应该使全体公民,无论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候,都能够以消费得起的价格,普遍享有基本均等的文化实惠。这就要求国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坚持和全面贯彻普遍服务的原则,使有限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更好地为全体人民所共享。

    但是,我国幅员辽阔,地理复杂,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还十分明显。同时,文化发展也有自身特殊的规律,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资源配置状况一时尚难改变,不同结构体系和表现方式的有效覆盖范围和实际服务效益也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实现公共文化普遍服务,困难还很大。

    长期以来,国家政府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在普遍服务上,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有两种覆盖形式:一是机构覆盖。即由国家政府建立与当地行政层级相同的各种文化机构,并依靠这些机构来提供文化服务。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工人文化宫、公众体育场等。二是网络覆盖。即由国家政府建立有线和无线的,地面和卫星的文化信息网络,并依靠这些网络来传播文化产品和服务。如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

    覆盖方式不同,公共文化服务的实际效果也有明显不同。机构覆盖虽然必不可少,也具有一定的优势,但由于设立地点相对固定,所提供的服务也就带有明显的地点固定性和范围周边性,单一活动的服务范围大多只能局限于机构本体及其周边地区,局限于一定的半径之内,无法传之更远,扩之更大,播之更广,因此,吸纳量和惠及面是十分有限的。而要突破这种固定性,扩大有效覆盖,就必须层层建设各种新的机构及其设施。如现在文化主管部门主导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文化网建设等,就是以层级机构设置为支柱的文化传播覆盖体系。由于这个体系内部各个层级之间本体业务基本没有上下隶属性和相关延展性,要形成集团力量和整体效应,就必须依靠层级机构的不断延伸和活动设施的连续建设来以点连线,以线连网,以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覆盖范围。值得指出的是,在现行体制下,通过层层设立机构、提供场所、配备人员、配置设施、拨付经费等办法来提供公共服务,建设和运行的成本普遍很高,但服务范围狭窄,传播效率低下,受惠群体偏少,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并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方式。

    而以网络覆盖为基本手段的广播电视,则具有大众传播和普遍服务的鲜明特征。它具有先进成熟的生产制作技术、科学完善的内部结构体系、全程贯通的运作反应机制、遍及城乡的传输覆盖网络,具有多种传输手段和超地域、超时空,甚至全球性、全天候的生产和服务能力,能够迅速集成、大量复制各种即时信息资源,并借助“广播式”传播和网络化覆盖的能力,实现有效信息资源的快速扩散,直接把信息资源送到五湖四海,送入千家万户,从而为公共视听资源的全民共享,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条件。无论播出机构设在哪里,无论人们身在何方,只要群众拥有基本的接收设施,就可以无障碍地接收各种视听信息,享受各种基本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同时,广播电视还具有使用的便利性和活动的兼容性,是当代人们获取公共信息最理想的电子媒介。紧张忙碌的人们可以边劳动,边接收;边工作,边欣赏。既可以在劳动中娱乐,也可以在娱乐中劳动,从而实现劳动与娱乐两不误、物质生产与精神消费双丰收的艺术化生活图景,进一步提高现代公众的生活境界。

    广播电视不但在普遍服务的能力上,是其他公共文化服务样式所无法企及的,而且在普遍服务的程度上,也是其他公共文化服务样式所无法比拟的。据央视“2007全国电视观众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尽管不同类型媒体的竞争日趣激烈,但电视依然是人们接触的最主要的媒体,95.05%的人经常或几乎每天都收看电视”。(《李扬《我国电视观众逾12亿》,上海《文汇报》,2007年12月20日第10版)电视在人们经常接触的各种媒体中,仍然占据第一位。特别是对于目前暂时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农民工,广播电视普遍服务的作用更加突出。据一项调查显示,在深圳地区,农民工虽然经济尚不富裕,休闲时间也严重不足,但“平均每人每天用于看电视的时间为1.35小时”。(谯进华《个人幸福带来社会和谐》,《中国文化报》2006年11月30日,第4版)可见他们日常的文化需要,主要是通过广播电视来满足的。如果没有广播电视,许多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基本的文化需要,就无法得到应有的满足,公共文化普遍服务和全民共享的理想目标,也就无法得到实现。